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绥阳县“三力”齐发巩固机构改革成果
时间:2022-04-02 09:39:21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作者:本站编辑

为完善机构职能体系,优化部门职能运行,理顺部门职责关系,巩固机构改革成果,绥阳县委编办驾驭抓好常态核查、优化内设机构、严格“三定”考核的三驾马车“三力”齐发巩固机构改革成果。

一、抓好常态核查,提升“拉动力”。为增强机构改革执行力度,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,增强资源配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,全面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、科学化、法治化水平一抓例行督查,针对督查单位的特点,我们分类明确督点,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法,查实内部机构设置状况、人员编制状况,实时发现问题,并在规则时限内催促问题单位完成整改,促进了机构编制治理的规范化。专项督查,针对例行督查进程中发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或倾向性问题,开展专项督查,积极探究做好机构编制治理工作的新机制、新手段和新办法。三抓跟踪督查,“三定”后部分单位职能职责发展变化的,对职能划转、承接过程、具体履职等一系列的情况逐一摸排调研,配套制订跟踪督查方案,对职责不清,界限不明,履职不力的单位加强“三定”和协作配合规定等文件的学习督查,并跟踪督查后期的履职情况。通过以上“三抓”奋力实现全机构编制机构清、编制清、领导职数清、实有人员清,实现机构编制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对应、实际配备人员和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职数相对应的“四清两对应”目标

二、优化内设机构,积蓄“源动力”。为统筹整合人员力量,有效履行职能职责,全面优化部门内设机构。职能配置。对部门内设机构职责进行重新“定位”,按照综合、精干的原则做好“加减法”,切实把承担部门主责主业的内设机构做大做强,提升部门履职能力。二优权责统一。合理划分部门内部决策权、执行权和监督权,对应实施内设机构“归类法”,推动建立部门内设机构新体系,尽力扭转原来一项工作由一个内设机构负责,权力过于集中、内部监督软弱乏力的状况。三优机构设置。针对各部门行政股室、事业单位及其内设股室日常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。经部门党委(党组)会议集体研究形成方案,报送县委编办。编办领导及业务人员经过多次走访调研,多次调整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,通过以上“三优”将部门职能职责和内设股室职能职责清晰化,及时适应新形势下“改革、发展、稳定”任务变化,确保机构设置与工作任务相适应。

三、严格“三定”考学,激发“助动力”。高度重视部门学习和执行“三定”规定,扎实推动依法依规履行职能职责。一是明确学习要求。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深入学习“三定”规定,熟悉本部门职能职责和业务知识,抓实抓细各项工作,切实履职尽责。在调研、调度工作时,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提问“三定”规定明确的该部门具体职能职责内容,党和国家对该行业领域工作的政策法规,机构运行和履职情况二是探索以考促学。为了最大程度检验“三定”规定学习效果,强化部门依法依规履责意识2021年至今,县人大常委会多次“三定”规定纳入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前任中法律考试内容,强化了学习“三定”规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。三是形成考学制度。县委常委会明确,县人大常委会纳入工作计划,坚持将三定”规定纳入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前法律考试内容,通过任前考试方式,有效促进部门负责人掌握、执行“三定”规定。增强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责于心、担责于身、履责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,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、强烈家国情怀、扎实业务根底的干部人才。